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发布时间:2021-07-23 13:41:32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058112com)
网友:请问投放危险物质罪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危险物品未遂与未遂发射的界限是,只要行为人的投毒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毒品未遂犯罪。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应注意的是,在危险物品的犯罪和服用毒药的行为之间的区别。不论投毒的场合,不论投毒行为的具体方向,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的投毒行为会造成不明人数或不明数量的牲畜投毒伤亡,并希望或让这种结果发生,就应当予以公布。
关于危险物品犯罪。如果投毒行为仅针对特定个人、特定家庭饲养的牲畜、承包鱼塘等,其损害后果自觉限于本地区范围,不应视为危险物品投送罪。对故意杀人罪、故意破坏财产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罪。法律依据:刑法第115条:纵火,滴水的声音,爆炸和释放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法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重大损失的公共和私人财产监禁十年多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58112com/index.php?id=29957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