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辩指南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1-08-23 10:57:28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058112com)

        网友: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

        律师:取保候审一般会判缓刑。其实从根本上来讲,判刑和取保候审没有什么关系,犯了错,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就算能够取保候审,也不会减轻刑罚。不过往往取保候审之后会判缓刑,这是因为能够取得取保候审,就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犯得错比较小,也就是罪行低一点的。取保候审对人群也是有一些区别的,比如说一个团伙作案,共有五个人,每个人都是判定的一样的有期徒刑,第一个人是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1号,第二人是一个二十七岁的孕妇2号,第三人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3号,第四个是六十岁的女人4号,第五人是一个七十八岁的男人5号,其中2号3号和5号都能够获得取保候审,他们表现好的话,应当的结果是宣告缓刑,但1号和4号就不一样,就算他们表现好,并且也获得了取保候审,他们的结果是可以获得缓刑,但是并不是必定的结果。这是对未成年人以及老年人和部分妇女的优待。

        另外,取保候审是对中国公民人权的一种尊重,它虽然不能直接去减轻刑罚,但是这是在法律上的一种人情的体现。我们应当学会感恩,当有机会能够改过自新的时候,就积极的去抓住,而不是去利用法律的漏洞,比如自己怀孕或者残疾去犯罪,然后利用法律的保护,去躲避处罚,这是不可取的。

        取保候审期满以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58112com/index.php?id=29220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58112com/index.php?id=29220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
      • 请问取保候审有污点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沈阳知名刑事律师|沈阳专业刑事律师|沈阳刑事律师排名|沈阳最好律师排名|沈阳最好的刑事律师|沈阳刑事案件律师排名|沈阳哪家律师事务所好|沈阳最好的刑事案件|赵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