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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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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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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中犯罪既遂是指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4-28 10:19:16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058112com)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既遂是指什么意思?

        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犯罪既遂的特征是: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嫌疑人不认罪是否可以定罪?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四、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简单来理解犯罪既遂的话,就是说这个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而且危害结果跟犯罪嫌疑人想的是一样的,比如侵占罪犯罪既遂,就是犯罪嫌疑人已经把他人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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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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