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辩指南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暴力袭警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2-03-11 10:01:52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058112com)

        网友:使用暴力袭击执行公务的警务人员怎么处罚?

        律师:暴力袭警造成警务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立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情节较轻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行为人实施的不是暴力袭击行为而是威胁行为,则不构成暴力袭警型的妨害公务罪。即如果仅仅是以威胁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只能构成一般妨害公务犯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另外,构成暴力袭警型妨害公务罪,不需要造成伤害后果。如果造成轻伤后果,也依然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8112com/index.php?id=27977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8112com/index.php?id=27977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判书需要多长时间下来
      • 监外执行是不用坐牢在家里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沈阳知名刑事律师|沈阳专业刑事律师|沈阳刑事律师排名|沈阳最好律师排名|沈阳最好的刑事律师|沈阳刑事案件律师排名|沈阳哪家律师事务所好|沈阳最好的刑事案件|赵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