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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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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11:26:08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农村土地承包中,“分男不分女”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小花(女)是家中长女,她还有两个弟弟。后她家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小花的父母认为女儿总是要嫁人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故要求小花将其应分部分分给两个弟弟。小花觉得很委屈,她认为这种“分男不分女”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又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是否有规定。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小花父母的做法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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