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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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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影响抚养费的因素包含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14 13:44:41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网友:请问影响抚养费的因素包含什么?

        律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衡量子女赡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三、儿童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之实际需要。确定赡养费数额的原则必须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在决定子女赡养费数额时,

        1.首先要考虑的是父母离婚前子女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2. 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赡养费数额的确定还应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特别是支付赡养费的能力。那些支付能力较强的人应该承担更多;能力较弱的人承受的压力应该较小。固定收入的赡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赡养费的数额,可以参照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可以用其财产来抵消抚养孩子的费用。

        3.儿童所在地区居民的消费水平。在确定赡养费数额时,儿童所在地区居民的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过高或过低的标准赡养费显然是不适当的。综上所述,在决定子女抚养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子女的实际生活和学习需求,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只有从这三个方面来考虑,才能比较公平地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抚养子女问题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固定收入的育儿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儿童要求增加托管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父母扶养。(1)原来的托儿费用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女性疾病、实际上学需求等因素超出原定数量;(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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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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