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发布时间:2021-08-11 11:37:21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网友:请问收养儿童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者儿童,需要有8个方面的材料
1、收养人基本情况及保证把弃婴抚养教育成人等情况;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
4、由福利院提交弃婴、儿童出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的证明(由福利院提供);
6、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7、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健康体检表;
8、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两张两寸合影照片。
二、收养非福利机构抚养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需要有9个方面的材料
1、收养人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所拾弃婴经过和对被收养人抚养教育成人的保证等情况)。
2、收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
4、捡拾弃婴证明(写明何年、何月、何日、何时、何人、何原因捡拾到弃婴),并加盖捡拾弃婴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委会公章。
5、收养人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6、捡拾弃婴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写明时间、地点、情况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7、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健康体检表(无生育能力的还应提供县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书)。
8、捡拾弃婴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写明何年、何月、何日、何地发现弃婴,弃婴有何特征,到什么地方来认领及有关情况)。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满60日后无人认领,方可凭《公告》到区民政局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半身免冠两寸合影照片两张。
三、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需要有10个方面的材料
1、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身体健康体检表;
6、生父母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7、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8、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的协议书;
9、由送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子女等情况证明及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同情况下收养儿童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一些材料,需要注意的时候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都是要符合《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换言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收养儿童。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313com/index.php?id=29362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