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婚姻自由 承包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 我们是普通家庭,但是近一年对方总是到人均上万元的高档餐厅消费离婚时怎么算?
      • 我们婚后的支出都是对方父母给的,离婚时对方让我还这些钱,我该怎么办?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请问赡养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1-08-11 13:55:58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网友:请问赡养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律师:按实际情况,只要赡养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书面确定的,赡养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赡养协议范文

        赡养协议书样本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父亲: 母亲:

        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长子: 次子:

        长女: 次女: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______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______元,粮食______公斤,食油______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入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9、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0、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1、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村(居)委会: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履行赡养义务,是我们每个子女应该做的,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很多子女对父母却不孝敬,不及时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313com/index.php?id=29358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5313com/index.php?id=29358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子女赡养老人的年龄应是多少岁?
      • 请问收养是什么意思,收养的概念是怎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黔西南同居关系纠纷律师|黔西南抚养纠纷律师|黔西南遗产纠纷律师|黔西南继承纠纷律师|黔西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