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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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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7 14:53:15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网友:同居后分手财产怎么办?
律师:热恋中的男女往往没有领证的概念,反而热衷于先同居生活磨合双方。但是,一旦感情发变化双方分手,那么将直接引起同居财产分割问题。虽然双方没有结合成合法夫妻,但是同居后导致双方财产混合,一旦分割未达成一致将可能起诉至法院。
我国现有法律已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因此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同居了也只是同居关系,并且男女同居后分手,分割财产时按一般财产分割处理。
具体而言,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怃恤金、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原始取得财产和继受取得财产,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这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比如个人的工资、奖金收入等,即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但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最后,一般来说就是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财产归自己所有的,那么应归一方所有,就不能再按双方共同所有。如果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就是说不清楚的财产,那么可以一分为二进行财产分割。简单地说,男女同居后分手,怎么分同居财产,就在于看双方财产的混合程度,如果混合程度较高的话,那么一般就均等份分割财产。当然,如果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证明是个人财产,但财产价值又高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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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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