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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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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时男方工资交给女方保管,属于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1-08-27 14:54:42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网友:同居时男方工资交给女方保管,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为进一步确定关系,男女恋爱会选择同居生活,同居生活后为方便日常生活,或是双方为打造今后生活的蓝图,男方会将自己的工资交由女方保管,那么,一旦双方后面感情出现问题,对于这笔钱可能无法认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事实上男女双方同居后的财产按如下规则确定:

        1、双方对同居财产已经做好约定的就根据约定处理。即现在男方将钱交由女方保管,双方约定共同存钱买房或是结婚使用,并且女方也将自己的工资一起存入的,那么这笔钱不能单纯的认为双方仅存在保管关系,而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

        2、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个人所有。按照这个原则,如果男女双方对女方保管的工资未做其他约定的话,那么应该还属于个人所有。

        3、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双方共同共有,按份取得的即确定为按份共有。一般来说,就是双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车子、房产等,那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就看双方为此负担的钱款比例确定。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比如工伤赔偿金。对于基于人身关系取的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关系中,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5、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比如继承遗产。

        6、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男女恋爱同居期间,一般不会想到后面会出现感情问题,所以有些财产在事前没做约定,现在由于同居时间较长,又无法不确定具体权属的,那么即使是双方协商解决,还是最后闹到法院处理,没证据的话只能按共同财产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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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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