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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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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7 15:22:32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网友:关于同居财产如何约定?
律师: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同居与结婚不同,同居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也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有所不同。因此,当事人最好在婚前约定好同居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方法,并签订书面协议:
一、写明当事人
协议的第一部分就是写明当事人。建议按照起诉状中“当事人的信息书”写,如果不想这么麻烦,除了名字外,最好要写上公民身份证号码。
二、写明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
这个的书写时非常重要的,当事人应当将约定的同居前财产的归属,及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以及同居后财产的归属问题一并写入协议中。
1、可以约定同居前财产各自所有,最好将同居前有的财产理清,并公证一下,避免以后双方财产的混同,又无证据证明。
2、可以约定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双方约定一定的生活费用。
3、可以约定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以出资额为依据按份共有,或者是共同共有等。
4、可以约定双方结束同居生活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处理方式。
三、写清产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司法救济是当事人的最后一道保护栏,但并非所有的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在同居财产中,可以约定双方对同居期间或者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同居财产产生纠纷的解决方法。如,由双方都认为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进行居中调停,或者是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节,也可以约定仲裁或诉讼解决。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四、写明协议的有效期限
同居财产协议最好要写明有效的期限,而且最好将期限写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解除同居关系为止,并且一切有关同居财产纠纷的是由具使用本合同的约定。
五、当事人签章
当事人签章部分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没有当事人签章,前面的一切内容都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了签名外,最好也要盖上当事人的手印,并标明签章的日期。
六、最好进行公证
如果条件允许的,当事人还可以将该同居财产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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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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