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婚姻自由 承包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 我们是普通家庭,但是近一年对方总是到人均上万元的高档餐厅消费离婚时怎么算?
      • 我们婚后的支出都是对方父母给的,离婚时对方让我还这些钱,我该怎么办?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直系亲属可不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发布时间:2023-04-24 11:22:14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直系亲属可不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一、直系亲属可不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直系亲属不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对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况有哪些?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7、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8、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9、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赠抚养协议就是属于遗赠人与受赠人进行签订的,但对于受赠的对象也是有范围限制的,不能是法定继承以内的人,从而只要是其他的公民和集体的组织都可以获得,但前提也要履行了自己的抚养义务才能获得遗赠人给予的遗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313com/index.php?id=28182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5313com/index.php?id=28182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遗赠扶养协议是打印的有效吗?
      • 公证遗赠抚养协议是怎样的流程?: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黔西南同居关系纠纷律师|黔西南抚养纠纷律师|黔西南遗产纠纷律师|黔西南继承纠纷律师|黔西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