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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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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抚养协议解除的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11 09:24:15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13com)

        一、遗赠抚养协议解除的后果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翻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

        ①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②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二、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

        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其他安排 。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对于遗赠抚养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情况的认定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遗嘱的财产,以及达成的抚养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而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因非法解除遗赠抚养协议而造成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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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黔西南离婚律师|黔西南盗窃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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