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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20 15:42:51来源:柯桥专业刑事律师|绍兴专业刑事律师|柯桥刑事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92com)

        一、刑法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四、缓刑问题: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犯罪分子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不适用缓刑,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适用缓刑,挪用公款拒不退还,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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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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