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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民警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2-12-27 15:54:25来源:柯桥专业刑事律师|绍兴专业刑事律师|柯桥刑事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92com)

        一、公安民警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详情: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律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史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万元的;

        3.询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 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拘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三、玩忽职守罪区分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的界限?

        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因此,完全的擅离职守不会理解为滥用职权。只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才会与玩忽职守发生竞合,不易区分。关键还是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即滥用职权者认识到自己是在滥用职权,明知不该用,该用而不用,因此,对危害结果则是采取放任的间接故意;而后者则意识到自己在履行职责,该履行而不履行或不认真地履行,其对危害结果,则是出于过失。有时候,玩忽职守与滥用职权的行为结伴而行,这时要认定其性质,则更要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程度,如出于间接故意,则属滥用职权,否则则为玩忽职守。

        国家机关单位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进入的,首先不但要自己非常优秀,家人背景也要非常的清白。国家机关单位福利好待遇好,最重要的是面子也大。在机关单位工作的小伙伴,一定要为国家好好的做贡献,有任何的违法行为都会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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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专业刑事律师|绍兴专业刑事律师|柯桥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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