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合同 征地法规 承包合同 借贷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 女子与城里人结婚并落户,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失效?
      • 请问怎样获取被告身份信息
      •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 请问征地有征地批文就合法吗?
      • 请问耕地休养生息,粮食生产还有保障吗?
      • 请问土地因撂荒被收回,能要回来吗?
      • 请问试点地区农村土地确权的进展如何?
      • 请问农民对土地确权常见误解有哪几种?
      • 请问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承包合同

        女子与城里人结婚并落户,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失效?

        发布时间:2023-10-27 11:13:29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82com)

        女子与城里人结婚并落户,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失效?

          许雨(女)上完学之后离开了甲村,与城里人结婚并且落户,她之前获得了甲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时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失效?

          《民法典》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土地。《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不得以妇女结婚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许雨虽然离开了甲村,但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有效,甲村不得收回。


        《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282com/index.php?id=43624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5282com/index.php?id=43624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柯桥债务纠纷律师|柯桥借款纠纷律师|柯桥借款合同律师|柯桥民间借贷纠纷律师|柯桥承包合同律师|柯桥劳务合同律师|柯桥劳动合同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