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法规
发布时间:2021-07-19 11:21:14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82com)
网友:请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分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要按有关规定经过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接受民主监督。”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55282com/index.php?id=30007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