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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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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下可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书?

        发布时间:2021-08-27 11:28:55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82com)

        网友:什么情况下可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书?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2.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3.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4.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5.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综上所述,终止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而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向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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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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