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合同 征地法规 承包合同 借贷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 女子与城里人结婚并落户,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失效?
      • 请问怎样获取被告身份信息
      •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轻伤2级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 请问征地有征地批文就合法吗?
      • 请问耕地休养生息,粮食生产还有保障吗?
      • 请问土地因撂荒被收回,能要回来吗?
      • 请问试点地区农村土地确权的进展如何?
      • 请问农民对土地确权常见误解有哪几种?
      • 请问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

        免费法律咨询合同诈骗后民事起诉赔偿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3-04-16 15:14:52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82com)

        免费法律咨询合同诈骗后民事起诉赔偿可以吗?

        一、合同诈骗后民事起诉赔偿可以吗

        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二、量刑标准详情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杜绝诈骗案的发生,首先是全民要提高诈骗警惕,再次是对实施诈骗的犯罪份子进行严惩。犯罪份子主动的进行自首,或者是主动退还赃款和积极的配合调查,那么公安机关会依据情节从轻处罚。诈骗案是属于刑事案件。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282com/index.php?id=28501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5282com/index.php?id=28501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柯桥债务纠纷律师|柯桥借款纠纷律师|柯桥借款合同律师|柯桥民间借贷纠纷律师|柯桥承包合同律师|柯桥劳务合同律师|柯桥劳动合同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