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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

        发布时间:2022-01-11 10:17:50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82com)

        网友: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

        律师:一、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

        对丈夫个人债务是可以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对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需保障配偶方的财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因此,对于共有房产的执行,法院可以进行查封,但应及时通知共有人,以保障共有权益。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份额分割达成一致或未进行分割的,法院可以直接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拍卖。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虽然丈夫的个人债务应该由丈夫自己偿还,可既然房产是共有的,那么房产当中的一半产权就是归债务人自己所有的,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当然可以拍卖债务人名下的房产用于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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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征地拆迁律师|柯桥欠款纠纷律师|柯桥欠款纠纷专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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