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常识 财产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子女抚养

        孩子的继母强行把孩子送到我家,我与现任丈夫想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2-04 10:06:12来源: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32com)

        孩子的继母强行把孩子送到我家,我与现任丈夫想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男方也同意女方抚养子女,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议,约定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给付期限,也可以约定男方的探视时间、探视方式等。

                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抚养子女,那就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由人民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变更子女抚养系的情形有:(1)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3)与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馈康确有不利影响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条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司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232com/index.php?id=43640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5232com/index.php?id=43640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 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会影响孩子继承对方的财产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绍兴婚姻房产律师|绍兴专业离婚律师|绍兴离婚纠纷律师|绍兴家庭纠纷律师|绍兴离婚咨询律师|柯桥专业离婚律师|柯桥离婚纠纷律师|柯桥婚姻财产律师|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柯桥离婚咨询律师|郭钢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