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常识 财产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分割

        请问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1-08-10 17:50:09来源: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32com)

        网友:请问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律师:离婚房产的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对婚后财产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

        一、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

        二、双方各拥有一部分;

        三、房屋归一方所有,

        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

        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2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其中第1项:离婚财产分割;第2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由谁出

        如果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1、这部分财产原本就属于个人所有,并非转让行为,只是通过变现形式拥有自己的财产。

        2、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3、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

        更名时如果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公平。所以,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只有在转让给第三人时,才涉及个人所得税。另外国税发121号第四条第三项还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少有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婚时分割房屋这样的不动产的时候要去公证处缴纳公证的费用以外,还会在房屋产权更名的时候产生很多的费用,这个时候费用该谁支付的问题就要根据法官对房屋归属问题的判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232com/index.php?id=29376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5232com/index.php?id=29376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如果结婚2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如果夫妻离婚房屋过户费多少: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绍兴婚姻房产律师|绍兴专业离婚律师|绍兴离婚纠纷律师|绍兴家庭纠纷律师|绍兴离婚咨询律师|柯桥专业离婚律师|柯桥离婚纠纷律师|柯桥婚姻财产律师|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柯桥离婚咨询律师|郭钢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