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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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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婚姻中过错方财产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5-03-12 10:27:46来源: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32com)

        起诉离婚婚姻中过错方财产怎么判?

        一、起诉离婚婚姻中过错方财产怎么判?

        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要走哪些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其实,关系到财产分割的这个问题的话,还需要有导致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及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具体的过错行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这些因素综合考量,不同的离婚案例,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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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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