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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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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9 10:23:25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情景案例]
因当地旅游发展需要,徐某所住房屋被纳入搬迁范围。因补偿未与甲拆迁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徐某一直未签拆迁补偿协议。为此,甲拆迁公司派人用刀威胁徐某并称如果不签合同,就砍其一只手。无奈之下,徐某按甲拆迁公司的要求签订了违背其本人意愿的拆迁补偿协议。
请问:徐某可以撤销已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直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中,甲拆迁公司用刀威胁徐某,使徐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徐某可以撤销已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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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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