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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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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11:29:21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请问老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遗嘱是否有效与遗嘱人是否为老年人无关,与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无关。口头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公正的证人在场,并且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做出。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应当综合考虑口头遗嘱是否有效:有两名以上证人在场;这位老人当时头脑清醒,属于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愿;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是人身法上的财产;必要的遗产份额必须留给缺乏工作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他生前没有公证过遗嘱,也没有公证过遗嘱,但后来被撤销了。
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和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的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种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和遗产;对继承人和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意见》第三十六条继承人、受益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合作伙伴也应被视为对继承人和遗产感兴趣,而不是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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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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