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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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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14:23:46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请问离婚后过错方怎么样分财产?
律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辜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有两种相应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配偶的共同财产;2. 请求法院命令被告支付损害赔偿金。在具体的法庭审理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根据具体情况,损害赔偿一般不会太高。此外,如果你认为对方有上述第46条所述的过失,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不能支持赔偿请求。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
(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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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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