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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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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14:32:16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请问代位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继承方式,是指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子女的继承方式。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存在或行使代位权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代位继承的符合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代位继承人将继续存在,除非它明确拒绝或放弃继承之前继承的权利。
只要继承被分割,它就可以被继承。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犯,如未继承继承的股份或其他遗产持有人应继承的股份等,代位继承人想通过诉讼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继承法》有关规定的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之日起满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代位继承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或应该知道,三年多过去了自从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然后起诉对方防御行动的限制,原告将失去这个案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对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之日起满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保护公民权利,适用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对侵犯人民法院权利20年以上的,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予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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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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