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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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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14:40:55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请问抚养关系怎么证明?
律师:《婚姻法》规定:“受本法教育和扶养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如果你想解决如何证明抚养关系,你必须首先知道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什么。
(1)继子女尚未长大,继父或继母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或成年继子女实际上对继父或继母提供了长期的扶养关系。
(2)继父或继母给予继子女生活上的照顾和支持,或不与继父或继母同住;或者成年的继子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支持和支持继父或继母。因此,判断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维持关系的主要标准是双方是否承担对方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以及是否真正被照顾。因此,证据需要收集有关部分或全部生活费用、教育和实际护理费用的证据。
例如,它可以由了解情况的目击者或支付费用的账单来证明,继续承担教育和生活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就继父或继母与由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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