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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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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14:42:33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请问怎么取证夫妻名义同居?
律师:法医实践生活在丈夫和妻子的名字实际上是更加困难因为除非一些必要的登记操作将留下书面证据或是简介中明确表示,很难证明如果情况没有记录。因此,双方是否按照民俗婚礼举行,他们是否公开宣布自己或介绍作为丈夫和妻子,处理各种事务的名义夫妻,他们是否有孩子在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宣布户籍,购买住房,等等。
在向配偶栏提交表格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或银行保留配偶信息(如保险、贷款等)的人,是否填写了婚姻登记以外的其他信息,这一点也值得注意。或者配偶的地方另一方面保留信息填写婚姻以外的人,如租赁合同和其他文件,是否一起生活的人的关系是一个复制的名字,电话,和提交的ID的配偶,是否它是一个配偶以外的第三人。证人证言可以询问邻居、同事、身边的朋友、物业员工等,双方是否共同居住在一起自称是配偶等。
(2)书面证据;(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调查记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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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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