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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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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11:05:27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请问夫妻继承遗产能怎么处理?
律师: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可见,配偶是排在对方前面的。根据《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半属于配偶,另一半是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在夫妻之间的婚姻继承中最重要的是需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的或者捐赠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归配偶所有:(一)工资、奖金;
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应当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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