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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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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11:07:57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请问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
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对身份不明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其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下落不明超过两年的,经查明事实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审理。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判决离婚。
原告在第一次诉讼后可以达到6。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2)的行踪不明了两年或更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下落不明的两年来已起诉另一方起诉离婚注意发现没有下落”和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婚姻法律规定:一个人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将批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没有任何作用,离婚被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配偶同居的;(二)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五)造成配偶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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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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