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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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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11:44:29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请问家暴离婚财产应该怎么样分?
律师:《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重婚罪;2. 与他人同居的配偶;3.家庭暴力;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此,家庭暴力是一种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个先决条件,即离婚可以要求对家庭暴力的肇事者给予赔偿。虽然家庭暴力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是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在婚姻内要求赔偿。
如果你想要求个人损害赔偿应该在离婚诉讼中一起提交,而不是单独审查损害事实。另外,这里的赔偿要求双方在离婚后对财产进行分割,然后用个人财产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进行赔偿。例如,财产分割后,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将得到50万份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重婚;2)配偶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离婚一方在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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