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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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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0 15:14:33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家暴导致离婚的要怎样赔偿?
律师:根据《婚姻法》及有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家庭暴力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的物质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中医疗费的计算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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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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