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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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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

        发布时间:2022-12-14 09:56:06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

        律师:一、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所有的业主,毕竟这是属于业主享有使用权的部分所带来的收益,因此归属于全体或者部分业主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小区电梯的使用权和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广告收入的分配方式是应当由全体的业主来进行共同的分配,首先根据我们国家的物权法当中的规定,小区广告所带来的收益是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的收益都是由全体的业主共同拥有。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物权法》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因为它直接涉及到一些物体方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比如说对于小区内部所共同拥有的一些权益,就应当共同的来进行享受。由于电梯内部所产生的广告收益也是共同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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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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