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家庭纠纷 拆迁赔偿 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试用期不慎跌伤,依法补偿息纷争
      • 做小工意外死亡,联动调解决民愁
      • 太仓律师李玉龙婚外相恋起纠葛,分清责任止纷争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母亲痴呆儿拒养,拆除心墙促和谐
      •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 母女隔阂难奉养,解开心结亲如故太仓律师李玉龙
      • 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案件受理费由谁预交?
      • 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照什么标准预交?
      • 民事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纠纷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发布时间:2022-12-22 10:17:10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律师:一、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专有所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成员)权。专有权是“区分所有权的‘单独性灵魂’,也是区分所有权结构中的单独所有权要素。其含义是指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的自由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的专有部分主要是指业主独立的空间以及有独立的出入门户的住房,在法律上表现为以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共有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的规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共有权的客体,即共有部分,指区分所有建筑物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及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共有部分既包括供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使用的全体共有部分,也包括仅供部分区分所有权人使用的部分共有部分。

        二、业主自治的原则是什么?

        1、主权原则

        主权在业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业主采用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重大问题由全体业主决定。

        2、程序原则

        制定议事规则,一切决定要依法和依规则来作出。

        3、分权制衡原则

        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实行代议制,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设立,相对独立,相互制衡。

        4、保护少数原则

        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表决机制,但要防止多数人作出侵害少数人利益的决定。如果为了公共利益而无法避免,必须给受损失的少数人作出合理的利益补偿。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小区内部是存在着一些公共的部分的,对于这部分一般情况下是所有的业主都能够享受到他的权益的,因此在利用这个部分获得一些收益,比如说广告的收益的话,应当是归属于业主所拥有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index.php?id=2652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index.php?id=2652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小区哪些收入属于业主?
      •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房屋拆迁补偿律师|黔西南雇佣关系纠纷律师|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黔西南身体权纠纷律师|黔西南赡养纠纷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相邻关系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