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家庭纠纷 拆迁赔偿 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试用期不慎跌伤,依法补偿息纷争
      • 做小工意外死亡,联动调解决民愁
      • 太仓律师李玉龙婚外相恋起纠葛,分清责任止纷争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母亲痴呆儿拒养,拆除心墙促和谐
      •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 母女隔阂难奉养,解开心结亲如故太仓律师李玉龙
      • 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案件受理费由谁预交?
      • 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照什么标准预交?
      • 民事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案件

        请问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2-28 14:38:57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

        网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一、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民事案件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⑴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向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数个,而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区域内,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域的法院起诉。

        ⑵为了方便原告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下列三种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①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③对正在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下列案件应向法律行为地或纠纷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①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②对合同纠纷,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法院起诉;如果书面合同中已有协议,讲明发生纠纷要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中的某一法院起诉,只要这一协议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可以按协议的约定起诉;

        ③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讼,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④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⑤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为追索损害赔偿后诉讼,应向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⑥对追索海难救助费用的诉讼,应向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初到达法院起诉。

        ⑷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三种案件应向专属法院起诉:

        ①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②对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应向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③对继承遗产的诉讼,应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对原告准备起诉的案件,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按法律规定都可以受理,那么,原告可以任选一个去起诉。如果已经向两个法院起诉了,应该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该法院发现不应由本院受理,这个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将此案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对一起案件的受理,如果几个法院发生了争议,又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某一法院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民事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要想法院受理案件,满足的条件其实并不是太多,也不算复杂。对于一些债务方面的纠纷,即使涉案金额不大,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会得到受理的。并不会说受理案件,会对涉案的金额有要求。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index.php?id=17403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055131com/index.php?id=17403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民事纠纷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 超市价格欺诈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知名民事案件律师|黔西南房屋拆迁补偿律师|黔西南雇佣关系纠纷律师|黔西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黔西南身体权纠纷律师|黔西南赡养纠纷律师|黔西南扶养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物权纠纷律师|黔西南相邻关系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