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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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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2 14:22:09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25com)
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应当在什么阶段、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对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收集、固定保存等,以保持其证明作用的行为,包括诉中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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