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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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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2 13:48:04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黔西南合同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25com)
网友:请问随意打开飞机门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飞机的安全门是在飞机发生意外情况下供机上旅客逃生使用的,是飞机上最薄弱的环节,就像人身体的死穴和命门,不能乱碰的,乱碰会严重影响飞行安全,甚至酿成机毁人亡的惨剧,经劝解后仍擅自开启安全门不但影响同航班其他旅客出行,极容易造成机场秩序混乱影响航空安全,擅自开启安全门不仅是违法行为,也需赔偿巨额经济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无论什么理由,无论任何情况,旅客在飞机上擅自打开安全门,都不仅是危险行为,更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严重情况下甚至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安全门的问题不仅是乘客的问题,更是航空安全的问题,针对航空安全的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深入,比如将航空安全知识送进中小学、社区等,并对违反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所需承担的责任进行讲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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