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银行合同 债务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顾问

        请问清算人如何产生?

        发布时间:2021-07-30 16:35:49来源: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016838com)

        网友:请问清算人如何产生?

        律师:纵观各国立法,公司清算人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法定清算人

        许多国家都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清算人的产生方式。如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作为清算人处理清算事务;日本《商法典》也对清算人的产生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排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这里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即属于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清算人范畴。

        2.选定清算人

        许多国家在立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清算人,但是在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况下,一般也允许由公司的股东选任清算人,如德国《股份公司法》第265条规定,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任命其他人员作为清算人。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可由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由法院或行政机关确定

        许多国家规定,对于公司因强制解散而进行的清算,应当由作出解散决定的机关(法院或者行政机关)选派有关人员进行清算。这种情况一般仅出现在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没有确定清算人时,法院才会依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指定清算人。如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16838com/index.php?id=29863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16838com/index.php?id=29863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清算组成员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 请问清算人如何解任?: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贵阳合同法律师|贵阳经济合同律师|贵阳银行合同律师|贵阳合同争议律师|贵阳合同纠纷律师|贵阳债务纠纷律师|贵阳债务承担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