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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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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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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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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3-25 19:47:32来源:贵阳合同律师|贵阳公司律师|贵阳商务合同律师|贵阳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016838com)

        一、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1、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冻结他的财产,然后把他的财产还欠的钱,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3、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4、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综上所述,债务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单位欠款的直接责任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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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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