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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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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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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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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释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发布时间:2022-04-28 15:34:18来源:贵阳刑事律师|贵阳知名律师|贵阳优秀律师|贵阳刑事案律师(https://www.00086.net/016608com)

          网友:假释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律师:假释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适用假释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

        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

        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

        3、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

        4、获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5、罪犯减刑后又获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6、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假释的办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由执行机关在提出申请后,基于实际的情况由法院来作出是否允许假释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假释处理,但一般情况下还需要交纳规定标准的假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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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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