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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吸毒和贩毒之间有联系吗?

        发布时间:2024-10-09 12:00:51来源:中山运输毒品律师(https://www.00086.net/zsysdpls)

        一、嫌疑人吸毒和贩毒有联系吗?

        吸毒和贩毒在法律层面上没有联系,但以贩养吸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如果从司法实践中去追究吸毒和贩毒之间的联系的话,很多贩毒的嫌疑人都是为了吸毒,才走上了贩毒这条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一旦沾染上毒品,对当事人自己,对家庭甚至对社会,都会造成难以想象的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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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运输毒品律师

        文章来源:中山运输毒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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