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辩护 刑事辩护 辩护常识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抽象危险犯未遂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30 16:21:11来源:中山无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zswzshls)

        网友:抽象危险犯未遂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抽象危险犯是否可以未遂,危险犯有无未遂形态,在学说上存在否定说、折中说与肯定说之争。

        1、否定说认为危险犯只有既遂形态,而没有未遂形态存在。持否定说的学者一般认为,危险犯不可能存在未遂是因为危险状态不仅是犯罪既遂的标准,也是犯罪构成要件,只要危险状态出现,就成立犯罪既遂,而没有存在未遂等形态的余地。如有学者指出:“危险犯也是以犯罪结果(一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构成要件的。因此,在危险犯中不具备一定的危险状态,也就同样是犯罪的不成立。所以,危险犯不存在未遂的可能。”还有学者认为,危险犯在本质上是实害犯的未遂犯,只不过通过立法者的拟制和承认而成为独立的既遂犯,既然是法定的既遂犯,自然也没有成立未遂的余地。

        2、折中说认为只有部分危险犯存在未遂形态,但对于哪些危险犯有未遂形态则存在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存在未遂,而抽象危险犯没有未遂。其立论依据为,具体危险犯以发生一定的危险为要件,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了具体危险犯的行为,却没有出现法定的危险状态时,就成立具体危险犯的未遂。而抽象危险犯则不以发生现实的危险为必要,与单纯行为犯相近似,通常不认为有未遂存在。第二种观点认为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而具体危险犯不可能有未遂

        3、肯定说认为危险犯存在未遂形态。但肯定说内部因为理论基础不同又区分为两种对立学说。第一种观点认为危险犯本就是未遂犯,不可能有既遂形态的存在。

        什么是抽象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的对称。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枪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枪支被盗后足以造成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

        其实,其中所陈述的这个问题,也需要国家立法进一步明确,而且大多数普通民众其实也都没有对于犯罪形态有过详细的了解,类似于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或者说是结果犯,对此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就可以了。

        在我们国家犯罪也包括多种多样的形态,比如说有一些犯罪行为,它是抽象的危险犯,只要发生一定的危险就可以构成犯罪。但是关于这类型的犯罪,是否存在着既遂和未遂的状态,是有不同的争议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zswzshls/index.php?id=28839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zswzshls/index.php?id=28839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犯罪未遂的应该怎么处罚
      • 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怎么认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