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中山商务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商务合同 合同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中山商务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中山商务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法规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1-05 10:27:26来源:中山商务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zsswhtls)

        网友: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和律师之间进行相关的委托事项办理需要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约定: 无 。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二、其他法律规定是什么?

        1、提供法律咨询

        即对生产经营及公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事务接受咨询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大到公司巨额投资的决策,小到邻里纠纷的解决,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专业的法律问题,律师的咨询意见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和风险。

        2、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中,由律师起草制作、审查修改的诸如合同、声明、遗嘱等法律文件无疑更规范、科学,可以避免很多漏洞和风险。

        3、日常事务的法律审查

        公司业务往来中,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如何防止因合同的不严密带来的风险、如何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收集证据,在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之下,都可以做得更好。

        4、参与商务谈判

        不打官司的律师与委托人一起参加重大谈判,可以即时发现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也使这种谈判因律师的参与更加规范科学。

        生活中,律师在诉讼方面和非诉讼方面会为当事人提供非常有利的帮助。因此很多人面临这一些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都会委托律师来代为办理,这个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委托的合同,并且明确具体委托授权权限。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中山商务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中山商务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sswhtls/index.php?id=28252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sswhtls/index.php?id=28252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签订的合同何时开始履行?
      • 合同履行时注意哪些问题?: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中山商务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中山商务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