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中山非法集资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刑辩指南 刑事常识 集资诈骗 司法文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中山非法集资律师
      • 律师信息

      • 中山非法集资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环卫工事故受伤,依法赔偿暖人心
      • 丈夫家暴闹离婚,诉前联调解纠纷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单身受骗怀身孕,异地联动化干戈
      • 养儿防老?六兄妹拒养老母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汇总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文件规定
      • 民事诉设中,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如处理?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内容能否超出诉讼请求?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能否超出请求的范围?烟台刑事律师
      • 对方转移财产,如果离婚,我能多分财产吗?烟台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不适用于假释的犯罪有哪几种

        发布时间:2023-04-20 10:57:29来源:中山非法集资律师(https://www.00086.net/zsffjzls)

        不适用于假释的犯罪有哪几种

        一、不适用于假释的犯罪有哪几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二、假释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对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不适。

        被判拘役的犯罪人,其监禁期最长也只有6个月,如果再加上被羁押的时间折抵,罪犯被实际实行的监禁时间更短,适用假释没有意义。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只有在被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后才能适用假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其自由没有被剥夺,不存在假释问题。

        2、假释只能在刑罚执行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对罪犯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13年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原判刑罚的1/2以上,如果确有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才能适用假释。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节,也可以不受这些限制。所谓殊情节,一般是指罪犯有特殊立功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问题曾作了如下解释:“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受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才能适用假释。

        可见,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有可能会被提前释放,也并不是对于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罪犯就都得申请假释,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只要构成犯罪,都得等服刑完毕以后才能释放出来。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中山非法集资律师

        文章来源:中山非法集资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zsffjzls/index.php?id=28272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zsffjzls/index.php?id=28272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盗窃可以只罚款不拘留吗?
      • 法官判缓刑最后会坐牢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中山非法集资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中山非法集资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