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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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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2 10:27:33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zmls926310com)
什么是猥亵女童的行为? 猥亵女童应当受到何种惩罚?
赵四看村里有好多“留守女童”,这些孩子生活条件不好,缺衣少食,赵四就拿一些糖果、玩具哄骗女孩子到家里,亲她们,抠摸她们的下体。赵四的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猥亵女童,是指对于不满 14 周岁的女童实施抠摸、指奸等淫秽下流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构成犯罪。赵四对多名女童实施了猥亵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被处以 5年以上有期徒刑。家长也要告诉女孩子,不要被别人的小恩小惠所蒙蔽,要保护好自己。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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