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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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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13:48:14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zmls926310com)
网友:请问聚众斗殴全部人都要抓吗?
律师: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拥挤打斗,有必要抓住参与者,这样所有能够控制现场拥挤打斗的人都需要被逮捕。如果参与拥挤斗殴的当事人逃逸,案件后果将更加复杂和严重。警察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逮捕他们。那些是主要分子的人通常会受到惩罚,其他的会在案件调查后被释放。
刑法规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人身攻击集会的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集在一起进行多次战斗;(2)参加斗殴的人数多,社会影响恶劣;(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主要道路上聚众,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1)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多次聚众斗殴,规模大,社会影响大的;
(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4)聚集成一群人用武器战斗。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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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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