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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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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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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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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后自残轻伤讹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6 09:28:58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zmls926310com)

        一、打架后自残轻伤讹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打架后自残轻伤讹人的法律后果是涉嫌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打架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三、打架造成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的轻伤并不是打架造成的,有证据表明是自残造成的,这属于典型的敲诈勒索。在任何的意外事故当中,民事赔偿的部分都必须要实事求是,抱着讹人的态度去敲诈对方,最终的结果是损人不利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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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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