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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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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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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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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斗殴谅解书和调解书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23 11:45:22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zmls926310com)

        一、打架斗殴谅解书和调解书区别是什么?

        1、刑事调解书,是双方达成谅解后共同签署的协议;而刑事谅解书是受害人一方出具的谅解文书。

        2、刑事调解书一般是谈赔偿的问题,谅解书是对行为的谅解,且和解协议书是双方签订的协议,调解是法院出具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刑事案件可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出具谅解书,刑事部分无法调解。

        4、此外,赔偿调解成功的才有可能要签谅解书,签不签是受害者家属的权力,法院无权利干涉受害家属决定。

        二、调解书的内容有哪些?

        主要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一)标题和编号,标题写明“调解书”,并在其右下方写明文书的编号。

        (二)申请人栏内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三)在被申请人栏内,写明被申请人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2、正文,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和发生的争议事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或调解要求。

        (二)仲裁员的选定及其工作情况和结果即“XX仲裁委员会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受理了本案,组成以XXX为首席仲裁员,XXX和XXX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或组成以XXX为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庭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

        (四)调解费金额的分担。

        3、尾部,依次写明;

        (一)调解书份数及分持情况;

        (二)仲裁员、秘书签名,仲裁委员会盖章;

        (三)制作调解书的日期和地点。

        对于打架斗殴的行为,一般在造成轻伤以下后果的,可以依据行政治安处罚来处理,对于打架的双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调解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上规定的范围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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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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