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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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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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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律师可以为亲人辩护吗?

        发布时间:2022-04-12 10:44:58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zmls926310com)

        网友:作为律师可以为亲人辩护吗?

        律师:律师可以为亲人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度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回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网友: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1、在侦查阶段,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有要求公安机关对被起诉人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3、辩护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指控的犯罪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庭许可,也可以拥有上述的权利。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查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6、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最迟在开庭3日以前向辩护人送达通知书。

        7、发表意见权。

        8、在法庭审理中,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9、辩护人有权向法庭出示物证,当庭宣读可以作为证据的文书。

        10、法庭审理中经审判长许可,辩护人可与公诉人,被害人等相互辩论。

        11、代理申诉权。

        12、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提出上诉。

        13、拒绝辩护权。

        可见,对于涉身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来讲,如果自己有亲人做律师的话,可以考虑让当事人担任自己的辩护人,不过,为亲人辩护也是利弊共存的,因为毕竟是亲属关系,所以有的时候可能就不能相对客观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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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法律顾问律师_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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